2016年9月,国家卫计委发布《关于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查验程序的通知》。文件称,为了贯彻落实全面两孩的政策、减少环节服务群众,决定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的生育证明查验程序: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,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,不再查验患者夫妇的生育证明,由患者夫妇作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承诺即可。

这意味着,不孕不育夫妇在医疗机构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,不再需要提供生育证明,只需提供夫妇双方的身份证、结婚证,以及作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书面承诺即可。

      生育证明文件